為進一步加強非遺保護、傳承和利用工作,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盤活本土非遺資源,發掘民間非遺文化能人,不斷培育、壯大非遺傳承人才。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加強非遺人才隊伍建設的十條措施。
??? 1.扶持獎勵非遺傳承人。給予新入選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一次性獎勵3萬元,次年開始,每人每年補助5000元。給予新入選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次年開始,每人每年補助2000元。給予新入選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一次性獎勵4000元,次年開始,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給予新入選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一次性獎勵2000元,次年開始,每人每年補助800元。(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2.加強非遺傳承基地建設。鼓勵非遺傳承人申報各級非遺項目,對新入選國家級非遺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入選省級非遺項目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入選市級非遺項目一次性獎勵2萬元;新入選縣級非遺項目一次性獎勵1萬元(不含民間文學類等)。鼓勵非遺傳承人申報各級非遺傳承基地,新入選“國家級非遺傳承基地”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入選“省級非遺傳承基地”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入選“市級非遺傳承基地”一次性獎勵2萬元;新入選“縣級非遺傳承基地”一次性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3.建立非遺傳承人星級管理制度。創新出臺《涇縣非遺傳承人星級管理辦法》,依據非遺傳承人非遺項目保護、傳承、實踐和宣傳推廣等工作成效,按照“評星、授星、晉星、摘星”進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舉辦一屆涇縣非遺傳承人星級評選活動,首屆評選四星級非遺傳承人5名,給予一次性獎勵4000元;三星級非遺傳承人5名,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二星級非遺傳承人5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文旅局)
??? 4.推動非遺人才交流常態化。定期舉辦全縣非遺人才培訓班,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提高非遺人才隊伍綜合素養;積極推薦非遺傳承人參加國家、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定期組織全縣非遺人才參加中央和省市縣舉辦的各類展演活動和賽事,適時舉辦非遺人才創意、非遺人才沙龍活動,推動非遺人才之間互相交流、共同提升。(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文旅局)
??? 5.創建“非遺人家”和大師工作室。推動非遺與旅游融合發展,鼓勵創建非遺體驗綜合體---涇縣非遺人家,根據場所面積、宣傳展示、帶徒授藝、創新發展等情況,給予入選對象一次性獎勵5-20萬元。制定《涇縣非遺大師工作室認定與管理辦法》,明確創建標準、評選辦法、鼓勵政策等,實現動態管理和績效考核。每兩年開展一次涇縣非遺大師工作室評選活動,每次評選不超過3家,給予入選對象一次性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6.開展非遺“三進”活動。組織非遺傳承人開展非遺進校園、進社區、進景區“三進”活動,向學生、市民和游客傳播非遺知識、展示非遺技藝,推動文化傳承和弘揚。結合“雙減”政策,充分發揮我縣非遺資源豐富的優勢,引導組織非遺傳承人進校園開展課后服務活動,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責任單位:縣文旅局、縣教體局、涇川鎮黨委)
??? 7.打造一批非遺研學基地。加強文旅融合,充分發掘、整合非遺資源,引導民間資本投入,精心設計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主題研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組織師生到非遺企業、工坊參觀體驗非遺技藝,將宣紙、宣筆、木梳、龍窯等以鮮活的形式展示給廣大學生,力爭建成一批集傳承保護、研究實踐、宣傳教育、展演展示、游客體驗為一體的非遺研學基地,讓學生們充分感受到優秀傳統文化的非凡魅力。(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文旅局)
??? 8.打造非遺人才展示平臺。加強非遺傳承人作用發揮,建立常態化展示機制,有計劃地組織非遺傳承人參加省內外各類非遺展示、展演活動。經向縣非遺保護中心備案,且主辦方未予補助的,按照省外、省內、縣內分別給予我縣參展的非遺傳承人每天1500元、1000元、500元的補助。(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9.鼓勵開展非遺“名師帶徒”活動。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承擔瀕危非遺項目帶徒授藝任務,經文旅部門核準后,開展為期3年的“名師帶徒”活動,非遺培育者(師傅)和非遺預備隊(徒弟)每月分別領取300元、600元的補助,縣非遺保護中心每年度開展一次考評,考評合格后按年度發放補助。(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10.講好非遺人才傳承故事。以非遺傳承人、非遺大師工作室、非遺人家等為載體,通過拍攝非遺人才專題片、短視頻及制作非遺人才畫冊等方式,探索全媒體與非遺融合發展的新模式,加大非遺宣傳力度,提高涇縣非遺知名度。(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
??? 本《意見》政策與縣內其他政策重復時,按照最高標準執行,不重復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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