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縣委各部委辦,縣直各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有關企業黨委:
為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培育,充分調動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推動涇縣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根據《涇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管理辦法》(涇人才組〔2018〕2號)文件規定,擬在全縣范圍內選拔第六批拔尖人才40名左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選拔的范圍為:縣域內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高技能人員、具有實用技術的農村致富帶頭人和社會工作者等。外地受聘來涇縣工作三年以上,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也可推薦選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領導干部一般不參選縣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但原來是縣級專業技術人才,走向領導崗位或調入行政機關后,沒有脫離專業的,符合條件的也可選拔;脫離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不予選拔。
二、選拔條件
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團結協作精神,有較高的專業造詣,在各自領域作出顯著成績,被同行所公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凡在我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各類技能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貢獻特別突出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到55周歲),身體健康,并近三年來取得的工作實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作為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推薦人選:
(一)省杰出貢獻獎、科技進步獎、科技合作獎,市、廳級科技成果二等獎一項以上或三等獎兩項以上,在項目完成中起主導作用的科學技術研究人員。
(二)在開發、應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生產實踐中,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程技術人員和長期在生產第一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學術研究取得創造性成果,發表或出版具有較高理論價值和較大社會影響論文論著,取得省、部級優秀論文三等獎一項或市廳級優秀論文二等獎兩項以上的專家學者。
(四)完成縣級以上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企業技術改造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五)在工農業生產、文化教育、體育衛生、新聞出版、金融法律、經濟管理、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中成績顯著,享有較高聲譽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在企事業單位管理工作中,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連續三年以上經濟和社會效益連續位居和保持全市、全縣先進行列的主要經營管理者。
(七)在農村種植、養殖、加工、經營、建筑等行業中技術領先,并以自己的技術、資金和管理等幫助當地群眾共同致富,做出突出貢獻的農村鄉土人才。
(八)在其他專業技術領域做出重大貢獻,在全縣同行中有較高知名度,并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人員。
三、選拔程序
1.基層推薦階段(4月20日-4月30日)。推薦人選由單位推薦或個人自薦的方式產生。由所在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單位簽署意見后按條塊管理體制報縣直主管部門或鄉鎮。上報材料包括:①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報告;②《涇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申報登記表》;③推薦人選2018年以來的成果證書、榮譽證書及有關資料復印件。
2.初步審核階段(5月1日-5月15日)。鄉鎮黨委和主管部門黨組(黨委、黨工委)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所屬基層單位的推薦人選和材料認真審核把關,寫出推薦意見,連同推薦人選的《申報登記表》、榮譽證書等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報縣人才辦。
3.專家評審階段(5月15日-6月10日)。根據推薦情況,縣人才辦會同有關部門在進一步審核初步人選參選資格、條件的基礎上,依據全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申報材料,綜合考慮被推薦人選的獲獎層次、論文發表情況和工作業績等,確定縣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名額分配。然后按照人才類別特點,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綜合、工業、農業、衛健、教體、文旅等專業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采取民主評議或無記名投票方式,分別對推薦人選進行逐人評審,提出建議人選并排序。
4.組織考察階段(6月10日-6月30日)。對上報的建議人選,由縣人才辦會同相關單位組成考察組,對建議人選進行考察并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注重考察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內容。
5.確定初步人員、公示及命名等階段(7月-9月)。縣人才辦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建議人選,提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確定初步人選。對確定的初步人選,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有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后,公布縣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名單,并頒發《涇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榮譽證書》。
四、待遇、管理及費用支出
1.縣拔尖人才實行動態管理,管理期為3年,屆期內,每人每月發放300元津貼補助,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支,由縣人才辦發放到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本人。
2.評選結束后,各鄉鎮或縣直主管部門、有關企業要組織開展拔尖人才下鄉服務等活動。
五、有關要求
第六批縣級拔尖人才選拔工作在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才辦會同有關部門具體承辦。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和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定專人做好拔尖人才選拔的宣傳、申報、審核等工作。要本著對事業、對發展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摸排、嚴格把關,切實提高推薦人選的質量,圓滿完成拔尖人才推薦選拔的各項工作任務。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有關企業務必于5月15日前將推薦人選、推薦材料(含電子版)報送縣人才辦(縣委組織部409室),逾期不報的視作自動放棄。(聯系電話:0563-5102786,郵箱:xcjx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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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涇縣縣委組織部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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